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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第350号令),经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的直属市政府领导的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会计科、资金管理科和信贷科四个科室,下设东汽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郧县、丹江、竹溪、竹山、郧西、房县八个分支机构。

    十堰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截至2003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8亿元,其中:东汽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办事处归集住房公积金7.8亿元,本级归集住房公积金3亿元,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2456个,缴交人数达到26万人;支取、转移住房公积金2.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800万元;购买国债1.1亿元;现有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8.4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有力的支持了职工个人购建住房,改善了职工的住房条件,拉动了住房消费,促进了房地产业、建材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的,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统一核算,坚持依法归集、规范管理、财政监督、专户储存、优质服务、保值增值的原则,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全方位管理。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后将按照管理制度化、业务网络化、财务规范化、办事公开化、服务最大化、监管科学化、办公现代化的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网站,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电话、触摸屏查询,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服务,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度力度,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加大以前年度违规挪用资金的清收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建立;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足额归集到位;加大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贷款力度,切实改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加大管理中心制度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局面。

    展望未来,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市管委会决策,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本着“科学管理、精心运作、服务至上”理念,为社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我市住宅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社会各界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帮助,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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